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工作行为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9日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工作行为规范

 

一、来电、来访及接待

1.接待来访者,应起立迎接,主动招呼,做到态度热情,语气和蔼,耐心谦虚。

2.接打电话,应讲普通话,以“您好,后勤保障部”“您好,后勤保障部XX中心”开头,“再见”结尾。

3.工作时间,应着装整洁,举止大方,语言文明。

4.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应认真记录,及时处理。

二、办公场所环境秩序

1.办公场所应保持安静,禁止喧闹。

2.办公场所内门厅、走廊不得摆放杂物。

3.注重维护办公场所安全,下班前认真检查办公场所门窗、电器、电源等是否关好。

4.办公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墙面、地面无污迹;桌面、窗台卫生整洁;垃圾入筐,及时清理。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资料等摆放整齐有序,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适当的地方,并摆放整齐

三、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遵守考勤和值班制度;实行外出请销假制度,不得先斩后奏。

2.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串岗、不闲聊,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晚上值班人员晚上不能饮酒

4.节约使用办公水电、耗材等。

四、工作事务办理

1.请示工作、递交报告、办理事项等应遵守工作程序。

2.作风严谨,服从领导,主动作为,提高效率。凡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及本职工作内的事务,应马上办理,不得推诿、拖延,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3.对职责范围内一时不能办理的事情,应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回复。

4.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不得以“不知道”“请找XX”等回复,要及时协助联系相关部门人员。

5.加强工作信息沟通,对处置完成的工作及时回访、反馈、总结。

6.熟练掌OA办公系统,及时处理相关文件,需要催办的应及时催办。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二楼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201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