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零散空置服务性房屋及学生宿舍自动售货机合作经营招商公告
一、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零散空置服务性房屋及学生宿舍自动售货机合作经营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主要内容
此次合作经营共涉及三个标段:
1.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东南门共1间门面(标段一)需要进行合作经营;
2、华中师范大学西区原后勤集团办公楼共1间门面(标段二)需要进行合作经营;
3、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自动售货机(标段三)需要进行合作经营;
本次招商的3个服务性合作经营项目要求及情况如下:
标段 |
房屋情况 |
经营项目 |
房屋面积 |
评估价 |
备注 |
标段一 |
校内东南门店 |
便利店 |
50㎡ |
55200元/年 |
指定业态招商 |
标段二 |
原后勤集团办公楼1、2号 |
美发造型 |
27㎡ |
16024元/年 (最低报价) |
指定业态招商 |
标段三 |
学生宿舍:元宝山1-5栋,东区附1栋,东区3、4、5、6、8、9、11、12、16栋,西区1-8栋,南湖4、7、8、9、10、12栋,国交6栋 |
自动售货机 |
|
540000元/年 (最低报价) |
指定业态招商 |
★特别说明:
1、上述房屋隶属于华中师范大学,由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负责进行管理;
2、上述服务性用房均不得从事学历教育培训类项目;
3、此次招商合作经营期为三年,合作协议一年一签,每年考核一次,第二个合作期签订时经甲方综合考核合格、无违规行为者方可续签下一年协议。三年合作期满,再由学校统一进行合作经营招商。
4、服务期满或未能获准年度合同续签,经营者必须依照与后勤保障部所签订合约中的相应条款,即经营者只能将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的财产搬离,所有墙体、地面上的固定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拆除,其处置权归甲方所有。
5、所有服务性用房的成交价是税前价,成交人须承担税金。
6、供应商在报名时确认好报名标段及店铺信息和编号。
7、标段三所指定的便民理发服务,主要面对学校教职员工,包含但不限于退休教职员工,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价不超过15元/人的便民服务项目。
8、上述项目如遇学校有重要规划,学校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供应商无条件退出,学校不承担终止合同带来的任何损失。
9、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最低报价,响应报价低于承租评估价或最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办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标段二自然人亦可)。
2、特定服务项目经营方必须有特定行业颁发的或授权的证照。
3、公共服务项目经营方必须具有本行业或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证照,若无法提供正规从业证照或授权书,管理方有权拒绝与其合作。
4、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销售及使用有毒有害及不合格物料。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销售商品。
5、不得分租、或以任何形式将房屋转让他人经营。
6、不得超范围经营项目,不销售违禁的商品。
7、按时交纳房屋租金、水电费、管理费。
8、门面装修时不能损毁和改变原有房屋结构,不乱搭乱盖。
9、须遵守和规范使用水、电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铺设水电设备。
10、凡涉及预支付方式的经营项目,供应商在办理会员卡时,单张卡金额不得超过500元。在合同终止前,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妥善办理退费手续,其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
(1)2022年12月12日8:00至2022年12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办公室(华中师范大学西区原后勤集团2楼),联系人何老师,电话67861682;
(3)报名时须携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八、磋商
因应防疫要求,磋商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商贸服务中心办公室(华中师范大学西区原后勤集团2楼)。
项目经办人:何老师 027-6786168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