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民族餐厅屋面风机降噪设备
(第二次)采购公告
学校根据国家餐饮噪音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启动南湖民族餐厅屋面风机降噪设备采购项目。该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4万元,具体如下:
一、南湖民族餐厅屋面风机降噪设备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经费预算:5.4万元)
序号 |
名称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型号要求 |
1 |
复合隔音墙板 |
㎡ |
55 |
3000*1000 50棉 |
2 |
复合隔音顶板 |
㎡ |
38 |
3000*1000 50棉 |
3 |
进风消声器 |
套 |
1 |
与风机配套 |
4 |
排风消声器 |
套 |
1 |
与风机配套 |
5 |
管道消声器 |
套 |
1 |
与管道配套 |
6 |
防火隔音门 |
樘 |
1 |
标门 |
提供样品:300*300复合隔音板一块
二、项目对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必须是相关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销售代理商须提供销售代理资格证明文件或项目授权书;
4.在本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
5.应具有相应的产品供应和安装、培训能力;
6.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近3年至少两个以上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合同等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
9.其他说明
⑴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最低质保期为2年;
⑵本项目采购总报价应包含所有设备的运输费、安装费、维护费、人员培训费及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⑶本项目甲方按照实际功能需求,保留对设备的设计、尺寸、数量、安装等提出调整意见的权力,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履约供货。
三、项目招标方式
该项目拟进行公开招标,质保期不低于2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因本项目涉及到2022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国拨资金,无预付款;货物全部安装到位通过验收,甲方根据2022年中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国拨资金到位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缴纳合同总金额1.5%的质保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验收合格之日起运行满 2年,且无质量问题,乙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退还申请,甲方核实无误后,质保金一次性(无息)返还;
3.如由于国库支付管理规定而造成的支付进度与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产生的差异,将不作为甲方违约。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五、工期及质量要求
施工工期:20日历天,质量目标:达到武汉市餐饮噪音规范标准,周边居民不投诉噪音扰民的问题。质保期:2年。
六、评标办法
1.南湖民族餐厅屋面风机降噪设备采购项目评分标准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 服务商信用(25分) 技术部分(25分) 售后服务、安全保障(10分) |
1、资质审核 |
|
2、投标报价(40分) |
响应报价得分=(最低报价/响应报价)×40(按总响应报价统一计算、组织核准),恶意报价偏离市场行情者,酌情扣分。 |
3、服务商信用(25分) |
提供信用中国、行业评级、用户评价(用户评价的单位必须含在项目业绩单位内)等,最佳者4-5分,一般的2-4分,较差的2分以下。(5分) |
拟配备安装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3分) |
提供生产设备照片等相关证明,响应人每提供一种生产设备的得1分,缺一不得分。(4分) |
对响应人的资金能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行分析评。最高得5分。(5分) |
响应人在近三年内(从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每有一项同类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8分) |
4、技术部分(25分) |
提供样品材质及样式规格与技术要求一致,如未能达到技术要求及样式不得分。 样品打分;最好的的15分,一般的1-10分,较差的不得分。 (15分) |
质量保障措施可靠。本次供应计划表、组织计划;合理运输安装方案、安排参与专业技术安装人员、装卸人员的技术能力、经验和人数,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情况酌情打分,优秀得8-10分,良好得5-8分,一般得1-5分。 |
5、售后服务、安全保障(10分) |
响应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保障措施及其他增值服务承诺;响应人在项目实施地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团队、技术维护、服务时间等)的,最优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响应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针对本项目提供实质性的增值服务承诺或者对本项目配套工具和仪器配备有合理建议和措施的,最优得3分、较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需提供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其他增值服务承诺函。(10分) |
总分:100分 |
得 分 |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样品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确定为中标人。
3.(响应报价不得≥招标预算金额,响应报价≥招标预算金额将作为废标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上午10点 (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北武汉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南门入口)3楼32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18971681313
(响应函格式详见附件)
一、响应函
项目名称:南湖民族餐厅屋面风机降噪设备采购项目
序号 |
名称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报价(元) |
总报价(元) |
1 |
复合隔音墙板 |
㎡ |
55 |
450 |
|
|
2 |
复合隔音顶板 |
㎡ |
38 |
480 |
|
|
3 |
进风消声器 |
套 |
1 |
2700 |
|
|
4 |
排风消声器 |
套 |
1 |
2500 |
|
|
5 |
管道消声器 |
套 |
1 |
2700 |
|
|
6 |
防火隔音门 |
樘 |
1 |
3110 |
|
|
合计报价金额(元) |
|
工期(日历天) |
20天 |
质保期 |
2年 |
质量目标 |
达到武汉市餐饮噪音规范标准,周边居民不投诉噪音扰民的问题。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