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公众责任险供应商遴选
二、评审结果
拟选单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公司
响应金额:75000.00元
三、公告时间
公示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异议和投诉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 :6786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