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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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教育综合楼消防系统检修项目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一、项目名称:

管理教育综合楼消防系统检修项目

二、项目概况:

管理教育综合楼消防系统老化严重,故障率较高,需对消防系统进行检修。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配电房需配置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泵房报警系统故障、消防主机系统故障、消防广播设备故障、地库入口防火卷帘门设备故障、应急疏散指示灯及其他设备故障。

三、项目内容:

项目总预算:79000元

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投标资格要求:

窗体顶端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资质。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消防工程施工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4、本项目可提供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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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检修内容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20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和规范》GB50166、《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25201-20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令第122号)等相关消防系统设计、安装规范和消防产品质量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检修内容的检验合格报告。

(三)采购周期内,产品质量各项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消防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退货,并拒付货款以及追究违约责任。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二)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建议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磋商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核实情况了解检修具体位置及现场情况投标人踏勘现场与否,均视为对其检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已踏勘核实,因检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导致的责任、损失及造成对现场情况及检修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后不追加任何费用。

请有意向单位针对问题清单内容现场勘查后投标报价(含:单价总价检修时间、质保期),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

)供应商应对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每一单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提高。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有备选方案视为无效响应。

七、合同价款及支付:

合同价款:最高限价7.9万元,超过7.9万元视为弃权,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价格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税费等其他费用。

八、交付时间 :

签订合同后5历日内开始检修60历日内完成检修并验收合格。

九、评标办法:

发包人根据投标人的具体方案情况、报价情况、业绩情况,综合评议确定成交人。

、投标须知:

响应文件收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7:00),地点:接待与运输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7-67868799。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应该贴上封条密封,加盖公章,标明“响应一览表”,写明机构名称和地址。响应文件中应含有:1.项目报价单;2.机构法人代表信息;3.机构(小微企业)营业证照信息;4.机构或小微企业以往业绩资料(以上信息复印件即可)。

 

 

 

 

后勤保障部接待与运输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5日

 

 

 

 

附件: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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