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关于内设机构调整及中层管理人员选聘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个人报名、民主推荐、竞聘考核,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任用以下人员为后勤保障部内设机构中层管理人员,其中新提任人员试用期一年。现公示如下:
龚启学,拟任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勇,拟任机关支部书记兼副主任;
黄燕明,拟任质量与安全监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金质海,拟任质量与安全监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督查员;
尹晓涛,拟任质量与安全监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 凌,拟任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邹达聪,拟任财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郑全军,拟任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岚,拟任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督查员;
张进舟,拟任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余卫军,拟任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文 微,拟任房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路 遥,拟任能源保障与维修服务中心主任;
周国强,拟任能源保障与维修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兼副主任;
唐 健,拟任能源保障与维修服务中心督查员;
石亚红,拟任能源保障与维修服务中心副主任;
焦朝琨,拟任能源保障与维修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智,拟任宿舍管理与物业服务中心(社区)主任(社区主任、书记);
高 也,拟任宿舍管理与物业服务中心(社区)支部书记兼副主任;
王 威,拟任宿舍管理与物业服务中心(社区)督查员;
熊李强,拟任宿舍管理与物业服务中心(社区)副主任(社区副主任);
孙长飞,拟任宿舍管理与物业服务中心(社区)副主任;
李世立,拟任宿舍管理与物业服务中心(社区)督查员;
栾金平,拟任饮食商贸服务中心主任;
李启星,拟任饮食商贸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兼副主任;
李长华,拟任饮食商贸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 磊,拟任饮食商贸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玉梅,拟任接待服务中心主任;
肖中明,拟任接待服务中心支部书记兼副主任;
肖 非,拟任接待服务中心副主任。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
若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后勤保障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驻后勤纪检专员,联系电话:6786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