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后勤保障部工程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02日 16:42

后勤保障部工程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为加强后勤保障部各类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廉洁高效、安全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第一条  职业道德与诚信

1.公正廉洁:杜绝利益冲突、贿赂或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保持过程透明度;

2.诚实守信:如实报告工程数据、进度和质量问题,不隐瞒风险或篡改信息;

3.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机密和客户隐私,遵守专利、版权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  安全与合规

1.安全第一:确保施工、操作和维护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健康;

2.合规管理:严格遵守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如环保法、建筑法、劳动法等)及行业规范;

3.风险防控:主动识别并上报安全隐患,杜绝违规操作。

第三条  质量责任

1.严格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规范,不妥协材料、工艺或验收标准;

2.持续改进:推动技术创新和流程优化,提升工程效率和可靠性;

3.终身负责:对经手的项目承担与职权对应的终身质量责任。

第四条  团队协作与领导力

1.公平管理:平等对待团队成员,杜绝歧视或偏见,营造尊重、包容的工作环境;

2.有效沟通:确保信息在团队、客户及供应商间准确传递,避免误解;

3.培养人才:指导并支持团队专业发展,传承经验与技术。

第五条  环境与社会责任

1.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节能环保技术与材料,减少工程对生态的影响;

2.社区关怀:合理处理工程对周边社区的影响(如噪音、污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3.资源节约:优化资源配置,避免浪费,倡导循环经济理念。

第六条  个人行为规范

1.专业能力:持续学习行业新知,保持技术与管理能力的领先性;

2.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维护职业形象,杜绝酗酒、赌博等不当行为;

3.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行业交流,推动工程伦理建设。

第七条  违规处理

违反本准则者将接受调查,并视情节承担纪律处分、法律追责或行业禁入等后果。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二楼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201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