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生活服务部增补供应商(第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14:00

为持续完善我校生活服务部商品种类,现面向社会诚邀优质商家或品牌代理商共同为师生提供安全、健康、便捷的购物服务。

一、招商项目类别

序号

商品品类

商品品种(商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商品)

合作方式

1

散装零食

精品坚果炒货、天然果干蜜饯、饼干糕点、糖果肉脯等

联营

2

塑料购物袋

定制塑料购物袋等

经销

3

粮油干调

米、面、油以及杂粮类,盐、味精、胡椒粉等调料及花椒、八角桂皮等香料类

经销

4

营养养生礼盒

康复慰问礼盒类(蛋白粉礼盒、口服液礼盒、蜂蜜礼盒等),节日限定礼盒或答谢系列类(茶叶礼盒、咖啡礼盒、健康品大礼包等)


经销

备注:如果现供商品供货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配送或退场的,校方可要求其他供货商进行配送。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生活服务部各网点。

(二)合作期限

本次招商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14日止,首年合同至2026年2月14日止。年合同期满前开展年度供应商合作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下一年度合作资格,不续签合同。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约定的价格、质量、送货等条款,我方将有权终止合作或引进替代供应商。

(三)合作方式

1.经销

2.联合经营

三、供货商资质要求

除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企业资质:供应商需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且经营范围需包含所供商品类别。

(二)产品质量:供应商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等情况。对于食品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入口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食品半成品等)除上述资质外,还必须提供与所配送食品相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是食品生产厂家的,还需提供与所配送食品相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

(三)供货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充足的库存,能够按时、按量、按质满足生活服务部的采购需求,确保商品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价格竞争力: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并承诺在合作期间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价格,保持价格优势。

(五)售后服务: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到底,及时响应生活服务部及消费者的退换货需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六)诚信经营:供应商需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有欺诈、串标、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非正常报价进行恶性投标。针对以上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供应商招商资格,今后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类招商活动。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一)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29日,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招商资料应用牛皮纸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公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类似业绩、人员配备、报价单(按照招商文件提供的表格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服务承诺书等文字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文华公书林三楼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商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67865441


                           后勤保障部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二楼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201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