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管网改造项目(东经114°21′14″北纬30°31′32″、东经114°21′33″北纬30°31′2″)采购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一、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管网改造项目(东经114°21′14″北纬30°31′32″、东经114°21′33″北纬30°31′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华师校内

2.项目预算:人民币1120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仟元整

三、项目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管网改造项目(东经114°21′14″北纬30°31′32″、东经114°21′33″北纬30°31′2″)

①安装施工电源和施工用水;②迁改楼栋进水管道及阀门;③拆换进水阀门井;④拆换窨井及井圈井盖;⑤迁改下水排水管道;⑥迁移弱电井管;⑦敷设供电电缆;⑧绿植乔木移栽与回迁;⑨其他零星维修项目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施工资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人员具备电工证等从业证明,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电缆抢修、电缆敷设内容需配备现场安全监护员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5本项目可提供现场勘查

五、报价要求:

1)项目完工后接受学校审计,项目决算依据: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9);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2018)。材料价格按当月份武汉市公布的工程材料信息价格为,工程量按竣工图纸或甲乙双方确认的现场签证据实结算。

2)评办法:让利点(施工费用采用报优惠下浮率的方式报价,施工优惠下浮率不得少于3%,否则做废标处理)、工期等因素,综合评定。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价11.2万元扣除让利点后,经审计结算支付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让利点后金额

2)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经决算审计完成,甲方按审定金额支付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工期及质量要求

施工工期:12日历天如因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可顺延,质量目标:合格。质保期:2年(防水五年)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49下午17 (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北武汉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水电与节能服务中心107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老师  67868234

 

(投标函格式详见附件) 

一、投标函

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管网改造项目(东经114°21′14″北纬30°31′32″、东经114°21′33″北纬30°31′2″)

序号

项目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桂子山校区管网改造项目(东经114°21′14″北纬30°31′32″、东经114°21′33″北纬30°31′2″)

1

投标总价

%下浮率

2

工期(日历天)

日历天

3

质保期

4

质量目标

合格

7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联系方式: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____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谈判招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特此声明。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名称: 部门: 职务: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备注:本文件将作为正式合同中有权签字人签字字样核对依据,非法定代表人或本文件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的,需另行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附楼二楼
邮编:430079 电话:027-67868201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