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华师行字【2023】3号文件精神,经后勤保障部对各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以及参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个人述职,获奖情况、研究情况评比,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推荐以下人员参加各岗位评聘。
五级职员:李丹
六级职员:谭志秋、史冬梅、余卫军、石亚红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6日
若有异议,请拨打申诉电话: 67868203、6786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