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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后勤生活服务部增补供应商招商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6年03月13日 10:43      阅读:

为持续完善我校生活服务部商品种类,现面向社会诚邀优质商家或品牌代理商共同为师生提供安全、健康、便捷的购物服务。

一、招商项目类别

序号

商品品类

商品品种(商品种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商品)

合作方式

1

干调类

粮油辅料、固态调味品、香辛料等

经销

2

液体酱料类

液态/酱状调味品等

经销

3

冲调饮品

谷物冲调、奶粉、咖啡、功能滋补等

经销

4

酒水类

白酒、啤酒等

经销

5

纸品洗化类

纸品、清洁用品、日用品等

经销

6

休闲食品类

膨化食品、饼干糕点、网红商品等

经销

7

百货类

家居日用等

经销

备注:如果现供商品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配送或退场,校方可要求其他供货商进行配送。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生活服务部各网点。

(二)合作期限

本次招商合作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2月14日。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约定的价格、质量、送货等条款,我方将有权终止合作或引进替代供货商。

三、供货商要求

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企业资质:供应商需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二)产品质量:供应商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产品等情况。对于食品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入口食品、冷冻冷藏食品、食品半成品等)除上述资质外,还必须提供与所配送食品相对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书;是食品生产厂家的,还需提供与所配送食品相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及检测报告。

(三)供货能力: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充足的库存,能够按时、按量、按质满足生活服务部的采购需求,确保商品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价格竞争力: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并承诺在合作期间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价格,保持价格优势。

(五)售后服务: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到底,及时响应生活服务部及消费者的退换货需求,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六)诚信经营:供应商需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有欺诈、串标、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以非正常报价进行恶性投标。针对以上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供应商招商资格,今后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各类招商活动。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一)获取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上午09:00-11:30,14:00-17:00

(二)招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招商资料应用牛皮纸档案袋密封后加盖公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类似业绩、人员配备、报价单(按照招商文件提供的表格填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服务承诺书等文字材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西区满江红大楼四楼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商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67866050


                           后勤保障部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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