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快递校企合作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四楼4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8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合规声明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及项目磋商文件为依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所有。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HQ-2026016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快递校企合作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快递校企合作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为3年,2026年9月1日至2029年8月31日,合同一签3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具有邮政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承诺站点在运营20天内在学校所在地区的邮政管理局完成备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为维护校园信息安全,保障师生个人信息不泄露。企业及企业法人和企业实际控制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信息安全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供应商需承诺为该项目常驻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提供承诺)。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室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文件。
(1)领取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须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室。
七、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评标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7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http://houqin.ccnu.edu.cn/)。
十、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027-67865441
后勤保障部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