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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联合经营门面招商项目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17:36      阅读:

学子超市二楼部分区域及樟树林13、14号门面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为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师生多元化的生活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规声明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及项目磋商文件为依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所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DHQ-2026017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门面联合经营招商

3.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作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门面信息:

标段

地址

面积(㎡)

月最低营业额

(元)

月间接成本分摊比例

月最低间接成本分摊费用

(元)

1

东区樟树林13号门面

19

68330

10%

6833

2

东区樟树林14号门面

19

68330

10%

6833

3

学子超市二楼1号区域

21

42420

10%

4242

4

学子超市二楼2号区域

37

55500

10%

5550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

2.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商务要求

1.以师生需求的服务业态为主。该项目不得从事明火类、便利店等服务项目,严禁开展与校园文化氛围不符或影响教学秩序的经营活动;

2.为确保师生权益,经营门面不得采取任何预付费经营模式;

3.水电费、物业费及能耗费(如有)按照规定据实核算后向校方缴纳;

4.合作方须与管理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共同设立共管账户,该账户为经营收入唯一的专用收款账户,校方对供应商每月营业额进行全面监管,合作经营商户不得私自通过其他渠道结算,确保资金流全程可追溯、可监管;所有经营行为须严格遵守学校统一管理规定,接受校方定期审计与合规检查;

5.履约保证金:三个月最低间接成本分摊费用(金额按成交价为标准)。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点、时间:

1.请意向供应商现场领取《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后勤保障部商贸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3.地 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4.时 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评审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现场勘查

踏勘安排说明: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了解项目现场情况,需自行前往踏勘地点,相关交通、安全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 址: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5441

项目咨询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1721

后勤保障部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上一条:华中师范大学校园快递校企合作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