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子超市二楼部分区域及樟树林13、14号门面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为进一步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师生多元化的生活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规声明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华中师范大学规章制度及项目磋商文件为依据,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所有。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DHQ-2026017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门面联合经营招商
3.合作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作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门面信息:
标段 | 地址 | 面积(㎡) | 月最低营业额 (元) | 月间接成本分摊比例 | 月最低间接成本分摊费用 (元) |
1 | 东区樟树林13号门面 | 19 | 68330 | 10% | 6833 |
2 | 东区樟树林14号门面 | 19 | 68330 | 10% | 6833 |
3 | 学子超市二楼1号区域 | 21 | 42420 | 10% | 4242 |
4 | 学子超市二楼2号区域 | 37 | 55500 | 10% | 5550 |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具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
2.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商务要求
1.以师生需求的服务业态为主。该项目不得从事明火类、便利店等服务项目,严禁开展与校园文化氛围不符或影响教学秩序的经营活动;
2.为确保师生权益,经营门面不得采取任何预付费经营模式;
3.水电费、物业费及能耗费(如有)按照规定据实核算后向校方缴纳;
4.合作方须与管理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共同设立共管账户,该账户为经营收入唯一的专用收款账户,校方对供应商每月营业额进行全面监管,合作经营商户不得私自通过其他渠道结算,确保资金流全程可追溯、可监管;所有经营行为须严格遵守学校统一管理规定,接受校方定期审计与合规检查;
5.履约保证金:三个月最低间接成本分摊费用(金额按成交价为标准)。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地点、时间:
1.请意向供应商现场领取《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后勤保障部商贸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3.地 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4.时 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评审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现场勘查
踏勘安排说明: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了解项目现场情况,需自行前往踏勘地点,相关交通、安全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地 址: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5441
项目咨询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1721
后勤保障部
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