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面向社会对我校南门临街的部分空置门面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DHQ-2026019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南门临街门面(第一批)租赁项目
3.租赁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作期满,经校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4.门面信息:
编号 | 地址 | 面积(㎡) | 备注 |
1 | 南门临街附1号门面 | 71.00 | 进户电源线均为10mm⟡,供电电压为220V。 |
2 | 南门临街1号门面 | 40.30 | |
3 | 南门临街2号门面 | 29.40 | |
4 | 南门临街3、4号门面 | 60.90 | |
5 | 南门临街6号门面 | 197.60 (一层:79.4; 二层:118.2) |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
2.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政处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商务要求
1.经营业态要求:以生活服务业态为主,不得从事明火、培训等业态,严禁开展与校园文化氛围不符或影响教学秩序的经营活动。
2.项目报价要求:
(1)竞投商户的响应报价不得低于校方规定的最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一个商户仅允许参与 1 间门面的竞投,不得同时投报多个门面。竞投文件须对应所投门面编号进行审批、编制、装订和封装。
(3)商户响应报价均为含税价。
3.结算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商户在每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将当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校方指定账户。
4.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金额按成交价为标准计算缴纳)。
(2)合同履行完毕,承租商户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未给校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前提下,承租方完成退场后,向校方提交退还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校方审核通过后,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
5.为确保师生权益,所有经营门店不得采取任何预付费经营模式。
6.水电费、物业费及能耗费(如有)按照规定据实核算后向校方缴纳。
四、应遵守的规定
1.不得转让他人经营。
2.严格按照合作意向申请表中申请的业态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项目,不销售违禁商品。
3.须遵守和规范使用水、电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铺设水电设备。
4.严禁开展预付费经营模式,不得发售预付卡、储值卡,不得提前收取费用。
5.遵守校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五、装修与设计
1.承租商户可以在校方规定的业态框架下自主设计、规划,待实施方案、图纸经后勤保障部审核认可后方可施工。
2.施工改造中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规定。
3.施工改造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4.水电的改建、增容,以及烟道、污水管网的整治,应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严禁野蛮作业,因此产生的后果由合作施工方负责。
5.免租装修期1个月,装修期内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经营点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增容、烟道改造等)资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六、竞租方式
1.报名截止后,经审核合格的门面竞租方不足3家的,该门面招租失败。
2.经审核合格的竞租方达到3家及以上的门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最高有效报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和最终承租价格。若有两家及以上竞租方报价相同且同为最高报价,则对该部分竞租方组织续报,直至产生唯一最高有效报价。
七、招租文件获取方式、地点、时间:
请意向承租商户线下领取《经营业态申请表》,经后勤保障部商贸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获取招租文件。
1.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2.地 址: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3.时 间:2026年9月8日14:30— 9月14日17:00
4.联 系 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6050
5.项目咨询:冯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1721
八、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日
1.竞租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09:0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2.地 址: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
3.联 系 人:邓老师 咨询电话:027-67866050
九、开启时间
2026年9月16日09:00
十、评审方法
采取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承租商户
十一、其他说明
1.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所有。
2.特别风险提示:鉴于该批门面为军队移交资产,产权人为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决策可能受国家军事、行政等政策性因素影响。若因融通地产方面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军事需要、政府征收、提前收回等)导致学校与产权人的主合同提前终止,学校有权相应解除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且不向承租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也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义务。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此风险,商户请在报名前审慎评估。
后勤保障部招标与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