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部规章制度

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5年12月02日 16:37      阅读: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后勤保障部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年)、《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22〕128号)、《华中师范大学财务管理规定》2025),结合我校后勤保障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以及学校、单位、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后勤保障部经济行为;依法依规多渠道筹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搞好财务决算,如实报告财务状况;科学配置资源,努力实现增收节支;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  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的内容:财务管理制度建设、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和成本费用管理、决算及利润分配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会计档案、财务从业人员培训的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后勤保障部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建账、分户核算、集中结算”的管理模式。

第六条  后勤保障财务工作参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财务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  后勤保障部财务要围绕我校后勤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构建既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又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实现我校后勤服务保障的企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

第八条  后勤保障部财务实行学校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和各中心(办)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由后勤保障部、中心(办)、个人构成的经济责任体系。

 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办公室是学校财务的二级核算单位,受学校财务处管理和监督,实行独立核算。同时,财务管理办公室在后勤保障部部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统一组织和管理后勤保障部的各项财务工作。

财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经济秩序,保障经济行为合法合规。

2.根据财务与后勤保障部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后勤保障的实际情况,制定、修改、完善后勤保障部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经政策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的宣传、解释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

3.负责会计核算业务,认真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加强经营核算管控,组织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定期分析各中心财务收支状况,通过财务报表及数据,查找发现问题,并拟定改进意见建议。

5.对后勤保障部和各中心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管控,如实反映后勤保障部和各中心的财务状况,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及资金使用规定,加强经济核算,杜绝不合理经济行为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定期对各中心的物料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7.参与后勤建设发展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8.参与制定后勤保障部财务相关的经济与考核评价指标。

9.负责后勤保障部国有资产的管理。

10.组织财务人员培训与工作交流会,加强各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11.负责与税务等部门以及校内职能部门进行后勤财务相关事项的沟通交流。

12.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财务管理办公室对各中心(办派驻财会人员,负责对各单位的财务进行二级核算、管理和监督。派驻财会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等归属财务管理办公室,工资按一定标准由派驻单位返还,派驻财会人员在业务上由财务管理办公室领导和监督,考勤由被派驻单位考核。

第十  后勤保障部财会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鼓励财务人员取得各级会计职称及执业证书。财务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财会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财会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  后勤保障部预算是指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单位根据发展目标所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  预算编制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后勤保障部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必须各自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要坚持“积极稳定”的原则。

3.支出预算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项目细化”的原则。

第十  预算编制和审批

1.后勤保障部预算由财务管理办公室主持编制,实行两上两下程序,单位(编制)—财务(核准)—各单位(调整)—财务(办公会审议)—各单位(执行)。

2.经营性服务单位以经营服务收入为基础,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机关管理部门以支出预算为主。

3.后勤保障部对所属单位实行经济目标管理,各单位按经济管理目标上缴后勤保障部管理费。后勤保障部上缴学校利润后余下按分配制度进行分配,统筹安排各项重大支出,谋求整体平衡和发展。

4.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经后勤保障部党政联席会讨论审议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  预算的执行

财务管理办公室是后勤保障部和所属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和监督部门,负责对后勤保障部和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督,确保预算平稳执行。

第十  预算的调整

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或后勤保障工作有较大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大时,由后勤保障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才能调整预算。后勤保障和所属各单位必须强化预算管理,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  后勤保障部收入包括学校拨款、经营性服务收入和其收入。

1.学校拨款是学校向后勤保障部及相关中心(办)核定支付的人员经费及运转费用和各项专项补贴经费。

2.经营性服务收入是指饮食、接待、商贸、运输、修缮等单位的各项主营业务和联合经营业务收入。

第十  各项收入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单位按规定将收入及时足额归财务管理办公室,按经费渠道纳入各单位预算管理,任何单位不许设立“小金库”。

十九  各项收入应由财会人员或经财务管理办公室授权的人员收取。各项收入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保障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自制收费票据。

第二十条  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发票、收据的领购、登记、保管、使用、注销等管理工作,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领购、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  后勤保障部的财务支出具体为直接成本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成本支出包括直接原材料、半成品、水电气费、燃料等。

营业费用包括直接人工、资产折旧摊销、维修费、运杂费、检测费、广告费、业务费等。

管理费用是指后勤保障部及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办公费、维修费等。

财务费用是指利息支出、汇兑损益及相关手续费等。

第二十  成本费用管理是后勤保障部财务的核心内容之一,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单位应制定严格的成本管理办法,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后勤保障部的实力。

第二十  后勤保障部和所属各单位要编制年度成本费用预算并按预算进行控制和管理,经营性服务单位的成本费用实行目标定额成本管理

第二十  经营性服务单位所耗费的直接人工、原材料、半成品、燃料、水电气费、折旧费、维修费、运杂费、检测费、广告费、业务费等计入营业成本;管理单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全部计入管理费用。

第二十  各单位的人员经费发放严格实行工资卡制度,减少现金支付风险,各种加班补贴、效益金的发放,必须同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挂钩,并按后勤保障部分配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  公务接待费、考察费、差旅费、用车费和电话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并计入管理费用。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

二十七  资产是后勤保障部使用和占有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保障部具有资产使用权,所有权归属学校,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借出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二十八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后勤保障部统一管理和调配上述资金,根据现金管理相关规定,财务收回的现金,应及时入账支付现金,应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超过1000元的支出应以转账方式结算,支票、财务印章要分开管理,要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

二十九  应收及预付款项:后勤保障部各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严格控制应收及预付款的资金额度,明确款项的占用时间,及时办理款项的清理和结算,避免资金被其他单位和个人长期占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销制度,未经同意,财务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账损失。

第三十条  借出款:后勤保障部的各种借出款必须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各单位借款期限要明确,一年为上限,单位及个人所借周转金必须严格核定金额,工作变动和业务量变化时要及时清理上交,每年年终清理上交,新一年再重新核定。

第三十  存货:后勤保障部及各单位要加强库存物资管理,对所有物资要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入库、保管、领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制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财务部门按规定处理。

三十二  固定资产。后勤保障部及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调拨、报废、处理、核对等手续,做到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

三十三  无形资产。后勤保障部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无形资产的有关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定,后勤保障部通过学校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七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三十四  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后勤保障部及各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三十五 财务报告分月报、季报、年报,后勤保障部财务报告应及时报送后勤保障部、各中心(办)、财务处、国资处和有关部门。月份和季度报表应在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报表应在年度结束20日内报出。

三十六 财务管理办公室应当按照财务制度的要求,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后勤保障部及单位发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资产使用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十七  部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阅财务报表,掌握经营状况。相关单位必须定期召开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分析会议,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措施,推动单位持续稳定发展。

第八章  财务监督

三十八  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审核,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限期整改,必要时报后勤保障部分管部长、部长,重大问题报分管校领导。

三十九 财务监督的内容包括:

1.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是否合理、合法, 是否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2.后勤保障部和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3.建立健全商品、原材料、设备等购销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4.是否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是否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禁止少计少摊成本或乱挤乱成本。

5.后勤保障部各项资产损失的处置,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鉴定和审批制度。严禁以资产对外担保。

6.利润分配的顺序是否合法、合规,利润分配是否合理。

7.每月劳务报酬及奖励是否合理。

8.经济合同是否按后勤保障部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批、签订、备案、执行,是否对大额采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检查。

四十  财务管理办公室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财经纪律以及后勤保障部内部财务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章  财务纪律

四十一  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的规定,后勤保障部及各单位按照界定的审批权限报账,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后勤保障部员工要积极配合财会人员的工作,在取得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后及时到财务部报账。

四十二  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印鉴、支票及现金分人保管,会计保管印鉴和凭证,出纳保管支票和现金,做到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管账,管物不收钱。

四十三  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各单位服务,不得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十章  会计档案管理

四十四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后勤保障部各项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四十五  财务管理办公室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切实把会计档案工作做好。

四十六 后勤保障部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资料应按规定由本单位指定专人管理。

第十一章    

四十七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保障部及所属单位(后勤保障部经费在学校财务处的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四十八 后勤保障部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财务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四十九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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