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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遴选委托经营服务商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 2026年06月26日 15:24      阅读:

一、项目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四楼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HQ-2026011

2.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需求:华中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标段2:5年,标段3:3年。每年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至少包含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有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

(4)近三年无任何食物中毒、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等重大事故的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合同签订或履行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存在与承诺函不符的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签或终止合同,以卫生监督部门和消防主管部门处罚认定书为准。)

(5)投标人未因管理不善或委托经营的场地引发过重大舆情给委托方带来负面影响的及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被上级部门列入黄牌及以上警告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合同签订或履行期间,如发现中标人存在与承诺函不符的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签或终止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室。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文件。

(1)领取人为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人为法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须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售价(元):免费领取。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405室。

六、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7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满江红大楼4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

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http://houqin.ccnu.edu.cn/)。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027-6786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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